两会工作报告及相关文件中的钢铁财经政策亮点

更新时间:2020-07-22


对于钢铁行业来说,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及各部委相继出台的相关政策,会产生哪些联系和影响?两会钢铁委员或代表都发表了哪些财经提案?本文从钢铁财经角度,以《政策工作报告》为中心,结合两会前后发布五个相关文件《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 《金融委发布“金改11条”》 《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来分析与解读相关政策的钢铁财经看点及为钢铁行业带来的机遇,供读者参考。

一、减税降费

[2020政府工作报告: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和企业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要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留得青山,赢得未来。]

近年来,为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政府陆续推出了大规模减税降费措施,2017年全年减税降费超过1万亿元,2018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约1.3万亿元,2019年全年减税降费规模超2万亿元,今年又新增减税降费约5000亿元,预计全年为企业新增减负超过2.5万亿元。国家税务总局最新数据显示:2020年1至4月,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9066亿元,其中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新增减税降费4857亿元,此次减税降费在疫情影响的背景下力度空前。

对钢铁行业而言,可将减出来的这部分资金用于装备升级和转型发展,很大程度上减轻了综合成本压力,让本身就微利的钢铁企业有了更坚定的发展信心。当然,下调税率最直接的表现就是稳定市场、刺激消费,减税同样使钢铁上游原材料开采企业和下游加工与制造企业的成本得以下降,这会刺激供给、消费并降低整个产业链的成本,促进钢铁产业链更快恢复到正常状态。



降增值税税率:钢铁行业普遍享受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普惠性减税与结构性减税并举,重点降低制造业和小微企业税收负担。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将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现行10%的税率降至9%。”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继续按此标准执行增值税税率。

一直以来,钢铁行业利润微薄,在疫情导致的经济下行压力下,增值税下调可以直接降低企业负担,缓解企业的资金压力,提升企业的效益,增强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 据安阳钢铁财务负责人介绍,2019年,安钢集团享受了增值税降税率,降低增值税税率减税8606万元。自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16%的税率降至13%,交通运输业、建筑业等行业10%的税率降至9%,并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降低税负7684万元,相应减少城建税、教育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922万元,较政策前下降了28%。据韶钢财务同仁介绍,2019年增值税税率下降后,约减少增值税2.9亿元,城建税教育费3400万元。

降养老保险费率:钢铁行业普遍享受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和总理记者会上,李克强提出要明显降低企业社保缴费负担,从2019年5月1日起各地可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降至16%。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指出,将继续按此标准执行养老保险费率。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这一力度无疑是空前的,大大降低了企业的缴费负担,也不影响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待遇,企业和职工能够共同受益。

对于钢铁企业来说,养老保险缴费下降会降低企业成本费用,增加利润,降低了企业政策性成本和制度性运营成本,减轻企业资金压力,进一步推动企业盈利水平回升,增强内生发展动力。据包钢钢联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包钢集团降低社保(养老保险金)7500万元。

降电价:钢铁行业目前无法享受

[2020政府工作报告: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2019年3月,2019《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降低制造业用电成本,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低10%;

2020年2月2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此次降电价范围为除高耗能行业用户外的,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自2020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电网企业在计收上述电力用户(含已参与市场交易用户)电费时,统一按原到户电价水平的95%结算;

2020年5月,2020《政府工作报告》指出: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



值得关注的是,自2019年以来,在直降企业电价15%的大政策环境下,钢铁企业(钢铁主业)不仅没有享受到电价优惠,实际用电成本反而上升。主要原因如下:

一是,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降价10%只针对一般工商业用电,而国家对于工业用电分为大工业用电和一般工商业用电,钢铁行业属于大工业用电,不在此范围内,无法享受电价优惠政策。

二是,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发改价格〔2020〕258号,降价5%,但将钢铁行业归为“高耗能”行业,也不在优惠范围内。

三是,2018年增值税税率由17%调整为16%,2019年增值税税率由16%调整为13%后,但电价是含税价,进项税抵扣直接减少4%,生产成本明显增加。由于钢铁行业电价不变,使得国家降低增值税率4%后减少的税额全部转变为包括钢铁行业在内的大部分制造业企业的生产成本。

物流成本:或将进一步降低

2020年6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的实施意见》,提出6方面24条具体举措,与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一脉相承,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是扎实推进“六稳”“六保”,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实体经济减负的重要举措,有助于促进产业升级和消费变革,进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关键环节改革,降低物流制度成本。完善证照和许可办理程序,加快运输领域资质证照电子化。科学推进治理车辆超限超载。维护道路货运市场正常秩序,建立严厉打击高速公路、国省道车匪路霸的常态化工作机制。优化城市配送车辆通行停靠管理。推进通关便利化。深化铁路市场化改革,开展铁路市场化改革综合试点。

二是加强土地和资金保障,降低物流要素成本。保障物流用地需求,对重大物流基础设施项目,在建设用地指标方面给予重点保障。完善物流用地考核,合理设置物流用地绩效考核指标。拓宽融资渠道。完善风险补偿分担机制。

三是深入落实减税降费措施,降低物流税费成本。落实好大宗商品仓储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半征收等物流领域税费优惠政策。降低公路通行成本。降低铁路航空货运收费。规范海运口岸收费。加强物流领域收费行为监管。

四是加强信息开放共享,降低物流信息成本。在确保信息安全前提下,向社会开放与物流相关的公共信息。加强列车到发时刻等信息开放。降低货车定位信息成本,规范货运车辆定位信息服务商收费行为。

五是推动物流设施高效衔接,降低物流联运成本。破除多式联运“中梗阻”,持续推进长江航道整治工程和三峡翻坝综合转运体系建设。完善物流标准规范体系,推广应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货运车辆、内河船舶船型、标准化托盘和包装基础模数。

六是推动物流业提质增效,降低物流综合成本。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培育骨干物流企业,鼓励大型物流企业市场化兼并重组。提高现代供应链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智慧物流。积极发展绿色物流。

物流成本是钢铁企业的主要运营成本之一,对于内陆钢厂而言,物流运输成本更大,降低过路过桥费、取消或降低一批铁路、港口收费,将大大降低企业成本,有利于提高物流效率。钢铁行业是典型的中游加工业,其原料采购、产品外发、厂内倒运依赖大量车辆运输,运量大,任务重。对钢铁行业来讲,有利于加速调整物流运输结构,建设物流集散中心,提高物流效率;有利于推广绿色物流,增强企业环保意识;有利于产业布局,加强资源调配。

融资成本:或将进一步降低

2020年5月18日,中国银保监会等6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贷融资收费 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的通知》(简称《通知》)银保监发〔2020〕18号,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该《通知》提出6方面20条具体措施,也是落实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加大减税降费的重要落地文件之一,对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将发挥积极作用,降低企业融资综合成本,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在此基础上,6月1日,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部委连发三项重磅文件,明确了新创设的两个直达实体经济的货币政策工具,即普惠小微企业贷款延期支持工具和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6月1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向企业合理让利,助力稳住经济基本盘;进一步通过引导贷款利率和债券利率下行、发放优惠利率贷款、实施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支持发放小微企业无担保信用贷款、减少银行收费等一系列政策,推动金融系统全年向各类企业合理让利1.5万亿元。

对于钢铁企业来说, 银行贷款依然为融资渠道主要来源之一,《通知》明确及细化了各环节的具体降费措施,对于资金密集型钢铁企业来讲,降低信贷融资综合成本有助于企业降低财务成本,提升企业盈利能力。但《通知》的发布与具体执行,还存在一定的磨合期,钢铁企业财务部门要积极研究政策,维护良好的银企关系,切实为企业在降低融资综合成本上下功夫。

二、金融改革看点

5月27日,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办公室表示,根据国务院金融委统一部署,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金融委成员单位,在深入研究基础上,按照“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原则,推出11条金融改革措施。11条措施中有5条与钢铁行业存在一定的相关性:

一是可提高钢铁多元化企业的直接融资比例。第四条和第五条(四、《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等四部规章推进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五、《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指导意见》,加快推进新三板改革。),分别提到了创业板和新三板的改革。目前,钢铁企业集团大都布局多元板块,例如科技板块、环保板块等,注册制改革可大大提升此类企业的直接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二是利于钢铁产融公司发展供应链金融,提高融资能力,切实服务主业。第六条《标准化票据管理办法》,规范标准化票据融资机制,支持将票据作为基础资产打包后在债券市场流通,支持资产管理产品投资标准化票据,发挥债券市场投资定价能力,减少监管套利,更好地服务中小企业和供应链融资。钢铁企业作为核心企业,发展供应链金融,服务供应链上下游企业具有特别的优势。

三、海南税收看点

6月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并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这次给予海南的超级大礼包,门类齐全,内容丰富,超乎想象。其中,税收政策是这次总体方案的一大亮点,力度空前,海南自贸港将成为最具竞争实力的税收洼地,值得钢铁企业紧密关注。



15%企业所得税,吸引大型企业注册

202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鼓励类产业企业,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2035年前,对注册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并实质性运营的企业(负面清单行业除外),减按15%征收企业所得税。适用15%税率的企业范围在不断扩大。

而除了符合条件的高新技术企业和西部地区符合鼓励类产业等几类特殊主体可以享受15%的税率外,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法的主流税率还是25%。




当前中国香港个人所得税最高为15%,企业所得税率为7.5%至16.5%;新加坡个人所得税率最高为22%,企业所得税为17%。即便与这些国际知名自贸港相比,海南自贸港的税制也完全具有竞争力。

零关税,发展中转加工业是机遇

对货物贸易,实行以“零关税”为基本特征的自由化便利化制度安排。在海南自由贸易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的其他地区(以下简称内地)之间设立“二线”。货物从海南自由贸易港进入内地,原则上按进口规定办理相关手续,照章征收关税和进口环节税。对鼓励类产业企业生产的不含进口料件或者含进口料件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加工增值超过30%(含)的货物,经“二线”进入内地免征进口关税,照章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

在这个政策的刺激下,海南很有可能成为一个工业中心,有大量的工厂和企业落地海南,从事中转加工行业,对于生产流通的加工贸易企业是重大利好。对于钢铁行业,发展多元板块的加工业也是机遇之一,直接进口原料,经过加工,只要增值30%以上,缴纳增值税后就可以免关税进入内地销售,利润空间非常可观。

最高15%个人所得税,聚集人才

方案规定,2025年前,对符合条件的人才,其个人所得税实际税负超过15%的部分,予以免征。2035年前,对一个纳税年度内在海南自由贸易港累计居住满183天的个人,其取得来源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范围内的综合所得和经营所得,按照3%、10%、15%三档超额累进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目前,我国现行个税法规定综合所得是七级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45%,经营所得是五级累进税率,税率最高为35%。跟方案中的最高15%的个税税率相比,高出20%。人才是创新和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较低的个税税率也是吸引人才的基础。

通过研读2020年《政府工作报告》及5个相关文件,可以看出,2020年对中国钢铁行业而言是稳中求进、危机并存的一年。两会前后的政策礼包,需要钢铁企业财务部门认真学习和思考如何结合自身工作实现“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以及如何在政策中寻求机遇,引领企业价值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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