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ontext": "https://schema.org", "@type": "LocalBusiness", "name": "青岛创冉钢铁", "telephone": "13210262009", "address": { "@type": "PostalAddress", "addressLocality": "青岛", "addressRegion": "山东省" }, "priceRange": "面议", "description": "专业供应镀锌板、冷轧板、酸洗板、镀锌花纹板、热轧板、镀铝锌板、锌铝镁板等钢材产品,覆盖山东全省。" }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 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青岛创冉钢铁专业钢铁供应链服务商 青岛镀锌板,镀锌卷,镀锌花纹板,冷轧板,冷轧卷,酸洗板,镀铝锌板,热轧板,中厚板

商务部 海关总署公告2025年第79号 公布对部分钢铁产品实施出口许可证管理

更新时间:2025-12-12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货物进出口管理条例》《货物出口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商务部、海关总署决定对《出口许可证管理货物目录(2025年)》(以下简称目录)进行调整。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将部分钢铁产品(详见附件)纳入目录。 二、对外贸易经营者出口上述货物,应凭货物出口合同、生产商开具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申领出口许可证。商务部和受商务部委托的省级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及部分副省级城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南京市、武汉市、广州市、成都市、西安市)商务主管部门按照分工签发出口许可证。在京国务院国资委监管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由商务部许可证局签发,其他企业申领出口许可证,由所在地省级地方商务主管部门或副省级城市商务主管部门签发。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5号执行。 三、本公告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 附件:纳入出口许可证管理的部分钢铁产品目录 商务部 海关总署 2025年12月9日